第15章 邂逅 1
作者:钟少艾      更新:2019-03-11 12:31      字数:1866
       李致轩知道,出了命案便需速离此地,压低声音,冷道:“无耻之辈,人皆可杀1

       于有为狂吼一声,向李致轩冲去,却忘了长剑仍然刺在自己的身上,但觉肚腹一阵更加剧烈的刺痛,长剑刺得更深了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冷冷看着脸色渐渐发白的于有为,不禁再次燃起了复仇的快意,忽然提起了腿,一脚将受了重伤的于有为踢开,挥剑将血洒在地上,再也不看摔在地上的于有为一眼,便朝城西急奔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美貌少女犹豫了一下,亦自挽剑追着李致轩离去,留下正在发呆的众人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杀了于有为后,心中狂喜,解下面巾朝着旧日藏身的小庙奔去。他心想总算杀了一个仇人,而且也为扬州城除去一个祸害。当穿过城西大门时,突然间发现有人跟在身后,多半就是那个美貌少女。

       他也不在乎她跟来,也不害怕这大清早,街上稀少几个行人的侧目,只加快脚步,展开轻功,狂奔前行,意欲摆脱那少女。但那少女的轻身功夫倒也不弱,仍是远远地跟了下去,转瞬间已到了密林之外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不愿让那少女看到自己的真面目,因此只好再取出面巾,蒙着脸面背向来路而立。

       不一会,那少女亦已奔至,粉白美丽的脸颊因急奔而变得微红,更显娇艳俏丽。她微微喘着气,一时也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徐徐转身,瞪目看着那少女,沉声冷漠地问:“你跟着我干什么?”其实他并非敌视那少女,相反的,他对这少女的美貌和侠义心肠颇有好感,不过想到自己大仇还没报,前途未卜,而且危险重重,不想多结朋友,以免成为自己的负累,或者因为自己连累了对方。

       少女那双清澈略带笑意的妙目,望着李致轩黑白分明的眼睛,忽然微一裣身,轻声道:“我只是来多谢公子刚才的相救之恩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连忙让在一旁,不受她的礼敬,仍是冷漠地道:“我杀于有为并非为了救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少女的妙目一直盯着李致轩双眼,似要看穿他的心事,又道:“啊!原来那个无赖名字叫于有为。那公子高姓大名啊?反正你杀他时还是救了我,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,我都必须向您道谢,不对吗?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沉默了一会儿,仍然沉着声道:“我只是个无名小子,贱名不敢告诉姑娘。”顿了一会,又道:“我所杀之人是镇东镖局三镖头于典之子,姑娘莫要对人提及曾与于有为相斗之事,以免招祸。尚幸此人平日里经常惹事,甚为扬州城的百姓所厌恶,我想百姓们当不会向镇东镖局告密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那少女初听那恶少爷竟是镇东镖局的少镖头,脸色微微一变,但继而听得李致轩仍关心自己的安危,马上便回复笑脸,柔声说道:“镇东镖局算什么?难道他们就可以横行霸道,强抢良家妇女吗?官府难道不管?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听少女这般说,想是她生于官宦之家,并不了解民间的情况,也不愿与她争辩,转身便往密林中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那少女见李致轩转身而去,也跟着走向密林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听得那少女仍要跟来,回过身,厉声道:“请姑娘莫再跟着在下,否则在下就要无礼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哪知那少女仍是笑嫣如花,说道:“你的眼神已经告诉了我,你并不是一个凶恶的人,况且我只是想知道救命恩人的高姓大名而已,日后若有机会才可报恩,你也用不着这么凶。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瞪视那少女的笑脸,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   那少女仍笑脸盈盈地看着李致轩,柔声道:“我叫聂绸,绫罗绸缎的那个绸。”见李致轩仍是不答,笑着又道:“公子不说大名,更不让我看真面目,难道公子便这样狠心让我遗憾终生吗?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轻声叹道:“我的脸天生长得很丑,丑得很,不看也罢,而且粗鄙之人纵有姓名,也恐怕有辱姑娘清听。在下杀于有为大半乃是为私,姑娘亦不必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。在下恳请姑娘勿再跟随,好让在下清静清静,在下感激不荆”

       少女听他如此说,脸上不禁露出极其失望的神色,向他凝视了好一会儿,微微裣身致谢,才黯然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看着那少女离去,虽然略为舒了口气,可是心中又觉沧沧然若有所失,忍不住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待得看着那少女的背影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之中,他忽然觉得非常寂寞,身子还觉得很冷,心想:“怎么今年的冬天来得这么早呢?”

       李致轩在初冬清晨的冷风中伫立良久,长长地叹了口气后,才怅然离去,回到白鹤寺的小客栈,倒头蒙上被子便睡。

       往后的几天里,李致轩仍像往常一样,每天都去雅酌居喝酒,看街上的行人。可是他的心情总是不能平复下来,脑海里不断重现出那少女聂绸的倩影,娇美的脸容和她那双灵动而活泼的大眼。

       扬州城因为于有为之死也轰动了起来。正如李致轩所料,百姓们暗地里大快人心,却没一个人肯说出凶手的形貌,更没人会说出聂绸救人的事,只说于有为是被一个蒙面的黑衣人所杀而已。

钟少艾(作者)说: